自2015年4月1日起,針對所有前往除美國和波多黎各以外地區的貨物,我司將使用“標準離港日”作為運費計算日。
同時,對于內支線出口貨物,運費計算日為“駁船開船日”。
凡標準離港日或駁船開船日為2015年4月1日及之后的航次上的所有貨物,將按照如上新標準計算運費。
前往美國和波多黎各的貨物,仍按照最后一個貨柜的進港日計算運費。
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垂詢。